远程医疗收费首次明确政府指导价
近日,省物价局、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出通知,公布了74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格,其中9项为远程医疗项目。一直悬而未决的远程医疗服务收费,有了标准。
9项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远程单学科会诊、多学科会诊、中医辨证论证会诊、同步远程病理会诊、非同步远程病理会诊、远程心电诊断、远程影像诊断、远程检验诊断、远程病理诊断。服务价格分为国家和省级、地市级、县级3个层次,如远程多学科会诊费用国家、省级1130元一次,地市级305元一次,县级211元一次;远程影像诊断国家、省级272元一次,地市级150一次,县级30一次。远程会诊必须在患者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。
新增医疗服务价格从本月15日开始试行,公立医院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,价格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,下浮不限。
据介绍,我省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管平台(中心)已建成使用,83家县级以上医院和众多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入省平台。今后,将继续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范围。